沂水县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全力打好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战。
第一,紧盯重点,从严治理。在市里交办的46个重点问题的基础上,我县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围绕大气、水和面源污染、重点项目等工作,确定了12项治理攻坚任务和154个整改问题。各级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集中攻坚、持续发力,确保所有问题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治理完成。一是大气污染防治。这是上级关注、群众关心的 “焦点”问题。从9月份空气质量情况看,我县PM2.5、PM10、SO2指标均在全市前五名,9月份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市第八位,说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成效已经显现。二是水污染防治。2016年6月份以来,贾家庄断面水质持续达标。加快实施一污、二污污水治理“再提高”工程和沂河湿地(南区)提升改造工程,确保达标排放不反弹。三是面源污染防治。我县畜禽养殖面广量大,近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对符合要求的养殖场和养殖户完成粪便雨污分流与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建设,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停取缔。四是“土小项目”清理。这项工作前期成效明显,但有些乡镇清理整顿不够彻底,说明管理有盲区、巡查不全面、根治不彻底,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排查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彻底取缔。五是环保违规项目清理。六是重点环境信访查处。
第二,综合施策,加快推进。这次环保治理问题多、领域广、难度大,必须系统谋划、有序推进。一要实行分类指导。要围绕攻坚行动方案确定的12项重点任务、5个整改清单、154个具体问题,根据轻重缓急,明确不同时段治理攻坚的具体目标,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清单管理、销号制度,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直至全部整改到位。对滞后时间节点的治理任务,要查明情况、分析原因,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新出现的各类环境问题,要及时纳入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集中攻坚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已整改完成的环境问题,要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确保“不回潮、不反弹”。二要注重典型引路。要立足工作实际,善于总结经验,按照治理攻坚要求,打造一批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典型工程,在面上推广。根据市里要求,每个县区都要在“治气、治水、治理面源污染”方面,打造出自己的典型样板。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环保治理攻坚的浓厚氛围。
第三,严格执法,狠抓落实。环保突出问题都是 “硬骨头”,常规措施难以治理,必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严管严治严惩。要用好行政手段。采取公开约谈、项目限批、公开曝光、责任追究等行政措施,坚决整改关停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并通过诫勉谈话等组织手段,敦促各级干部落实环保责任。要用好经济手段。明确“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这项工作我县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前列,聘请了专业团队、专业人员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经过前期紧张有序的工作,已经对15家企业完成了核查,下一步,要继续深化合作,深入查找问题,及时反馈清单,列出整改节点,限期解决问题,切实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要用好法律手段。按照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排污、违规建设、逃避监管、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等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充分利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法定手段,严惩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第四,压实责任,搞好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把攻坚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细化分解任务,量化标准措施,抓紧完善具体推进计划,把每一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人头、到项目,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前期,已经在攻坚行动方案中,对每项工作、每项问题都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要对承担的治理任务负总责,实行目标倒逼、时间倒算、进度倒排,高效率、快节奏推动工作开展;配合单位要通力协作,服从指挥,积极参与治理攻坚,对涉及到的治理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强化督办责任,攻坚行动指挥部各业务督查组要充分发挥“稽查队”作用,牵头调度好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掌握攻坚行动进展、困难问题,积极提出整改建议,推动全县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