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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取缔15家十小企业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31
今年以来,兰陵县组织开展了"十小”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十小企业取缔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了由环保局牵头,公安、质监、国土、工商、安监、电力等部门联合查处机制。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对“十小”企业坚决依法取缔,掐断其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同时,加大了工作督导力度,县委督委办对取缔进度进行不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十小”企业取缔的人员,严肃问责,推进整体工作顺利开展。截至10月底,共取缔“十小”企业15家,其中小电镀4家、小炼油3家、小造纸5家、小淀粉2家、小炼铜1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