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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环保工作网格化 织就监管“绿网”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5
为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环保工作向“主动”、“精细”转型,兰山区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织就环境保护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绿网”,妥善解决环境问题,加快生态兰山建设步伐。 全面深化三级网格建设,实现网格监管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实施《兰山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区、镇街、村居三级环境管理网络,严格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五定”要求,明确了各级网格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职能任务,强化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监管的领导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建立了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推进了环境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网格监管全覆盖。 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规范网格运行流程。按照监督检查、问题告知、问题处理、后督察的流程,各级网格责任人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闭环式监管,及时开展日常巡查,时时掌握网格内排污企业分布情况,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和环境风险隐患点,对网格内企业做到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流程、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环节“四个清楚,确保及时发现、查出并上报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实现监管网络顺畅运行。同时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强化网格监管责任,实施环境监管“一岗双责”,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要内容,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督导推进力度。 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保障环境安全。充分整合执法力量,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加强网格、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采取拉网式排查、昼夜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强联防联动,加大执法频次,加强对网格内排污企业落实环保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