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创新环境监察新机制 实现执法监管全覆盖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30
2016年,河东环境监察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切实履行监察工作职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环境监管再上新台阶。
一、树“严”于法,为群众维权
(一)编制监管网络,实现区域覆盖。一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结合区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调整、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情况,确定了126家排污单位随机抽查清单。每季度抽取25%的重点企业,共发现环境违法行为64起;二是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累计投资4000余万元,建设了环境监控平台、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污染源在线监测仪与视频监控设备、视频会议室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实现了省、市、区三级联网,形成了覆盖全区的环境监控系统,实现了对污染源、重点河流断面的实时监控;三是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认真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印发了《河东区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牵头制定印发全区环保系统《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重点信访案件查处等7项重点任务,明确了重点企业和单位。
(二)加大执法监管,罚款数额倍增。一是牵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检查重点企业1620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05起,罚款932万元,同比2015年增加61%;二是严格信访查处。查处“12345市民热线”、行风热线及电话举报信访共475起,回复满意率100%;三是开展精准执法。在锻打锻造、铸造、脱水蔬菜、家具等污染行业,筛选重点企业进行CT式排查,形成共性问题通报,推动行业治污整改,共检查企业309家;三是严格排污收费管理。规范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管理,按时调度并上报全区2016年度季报。现场核查企业315家,稽查排污费金额310万元,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程序,纠正少征、免征、漏征等现象,同时在“河东环境”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开各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收等情况,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二、控“污”于源,勇于担当
环境监察是环保执法监管的前沿一线。对照当前环保形势和落实局党组工作部署要求看,执法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大,监察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河东监察将充分发挥环保执法监管的尖刀拳头作用。一是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坚持冲在前头,敢于担当,担负好环境监察的各项任务;二是落实好随机抽查、排污费征收管理、信访查处、网格化监管等工作任务;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定期开展交叉执法、精准执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环保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强化连日计罚等法定手段,保持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