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扎实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流断面巡查工作通知如下:
1、完善巡查制度及档案。建立河流巡查档案,将巡查取样监测数据、发现问题、处理措施等全部存档管理。
2、确定巡查河段。根据工作实际,按河流流域与相关镇街确定监测断面固定点位和随机巡查点位,固定取样点位应具有代表性,重点关注农村生活污水、养殖废水。
3、巡查频率每周不低于2次,各相关中队根据工作安排自行调整,巡查时取样送检。
4、设专人将巡查取样监测数据在水系图中标注,水系图标注内容为取样点位名称、位置及监测数据、超标原因。
5、如有COD、氨氮、总磷等常规监测因子超标,立即加密监测,查明超标原因并通知相关镇街及部门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如有重金属、pH等特种污染物超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巡查时发现异常问题及时上报。
附:河流固定断面巡查表
附件1
河流固定断面巡查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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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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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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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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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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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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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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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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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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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添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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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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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参考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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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添河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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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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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河西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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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小埠东干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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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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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埠东干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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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南飞机场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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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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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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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河东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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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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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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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河西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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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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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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