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费县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费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费县环境保护督察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费办字〔2017〕5号)要求,结合费县实际,经该局党组研究决定,迎查期间由该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牵头,对全县各乡镇迎查工作实行分工包片,共划分为4个片区。同时,该局党组提出五点工作要求:一是整个迎查期间直至2017年底,各包片领导对片区内所有环境问题负总责,一包到底。二是如果人员不够,包片领导从各自分管科室中调剂使用。三是全局工作开展以迎查工作为中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片区、各科室分工不分家,合力推进。四是在不影响迎查工作的前提下,保证科室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严格执法、规范程序,确保履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