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这条底线,兰山环保分局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环境安全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对辖区重点污染企业的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强化重点污染源企业的在线监测,实行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超标应急制度。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各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从源头防范,及时铲除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通过连续开展日常巡查、夜间突查、凌晨精准抽查,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治理设施停运、偷排偷放、超标排污、在线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健全环境监管网格,建立了“区、镇、村”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实现环保“三级发力”。实行专项行动和司法联动相结合的模式,提高环境保护法律的威慑力,确保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到位、执行到位。
三是加强应急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工作人员面对环境事故,要做到“四个快速”,即快速报告、快速出动、快速判断、快速监测。要求企业对随时随地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安全事故制定应急预案。规范环境突发性事故前、事中、事后处置程序,全面落实应急预案,确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