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全县经济科学发展,郯城县环保局积极适应新常态,谋划环保新篇章,注重抓好环境执法、项目审批、排污收费、为民服务等“四个环节”,依法促进环保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一是环境执法常巡查。采取夜查与双休日查相结合、明察与暗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严格落实随机抽查,开展不定时、不定点、不定人、不通知的突击检查,形成全天候执法威慑。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亮证执法、公开执法、有痕迹执法、透明服务。通过织牢、织密监管网络,出重拳、下死手,斩断污染企业的利益链,形成打击环境违法企业的高压态势。
二是环评审批严把关。充分发挥审批中心环保窗口的作用,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使企业对行政许可的事项、办理期限有更准确的认识。对国家鼓励支持的项目开辟环保“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环境标准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已获得环评审批的项目实施建设项目做好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跟踪服务,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境评价文件和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真正为项目建设实现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排污收费保规范。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申报收费程序、加大稽查力度,着力从机制上规范申报与收费工作,做到程序到位、依据合法、票据规范、政务公开。加强对环境监察收费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排污费征收流程和标准,做到不错收、不漏收,坚绝杜绝人情收费、协商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全面推动排污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为民服务树形象。狠抓机关作风转变,提升服务效能,细化工作流程、优化运转方式,强化责任分工,全力以赴抓推进、抓落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以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对办事群众“不说不能办、只说怎么办”,有访必查,有查必果,能一次办结决不拖到第二次,做到大小项目一样热情、一样细心,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