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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自查自纠补齐短板 有的放矢改善环境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2
为扎实做好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整改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近期兰山区集中开展环保督察自查自纠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及水、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程进展情况。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区直有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工作组, 对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各镇街也成立了专门自查自纠工作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全面排查问题。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开展排查。各镇街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环境保护自查自纠领导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查清本地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区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全面承担各自监管领域内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行业排查,摸清底数和隐患。    三是全面深入整改。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以及市、区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深入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责任得到追究、群众真心满意。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及时约谈和追责;对于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拖不靠,稳步扎实推进。    四是强化督导问责。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对突出环境问题要作到即查即改,切实摸清实情、查清漏洞,提前使问题得到暴露、得到整改;加强调度、督导和指导力度,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积极营造氛围。宣传部门精心组织宣传工作,制定详细具体的宣传方案,既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又要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公开曝光,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环保违法行为,营造全民支持、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兰山区通过开展环保督察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认真查摆梳理问题,对症下药,自行发现、解决一批环境污染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环境信访焦点热点等问题,运用环保法律法规武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效形成法律震慑,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