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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开展整治“小散乱污”企业集中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3
近日,省环保厅转发了《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的通知》(环保部环办大气函[2017]274号)。为加大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废气排放的防控力度,改善河东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河东区着手开展违法“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检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整治。
“小散乱污”企业主要是指在土地使用、环评验收、排污许可、工商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方面有一项或几项手续不齐全、存在违法排污问题的企业。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非法加油站、非法矿山、异味污染源等。凡涉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河东区坚决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