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环保职能,平邑县抢抓机遇,申请中央专项资金487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废弃汪塘治理、湿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该工程原计划于2017年6月底完成。为确保工程按时完成,由县政府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对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3月14日,平邑县召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会议动员各有关部门、各镇(含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各担其责,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全部工程按期完成。平邑县环保局局长王文军主持会议,法制局副局长刘如冰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