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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突出问题综合整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0
为切实做好全县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各项工作,我县将危险废物管理纳入《郯城县2017年度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方案》(办字〔2017〕9号),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郯城县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督查整治郯城县在水、气、危废等方面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危险废物综合整治着重以下几点: 1、工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方案》(临环发〔2017〕17号)的相关要求, 2017年3月31日前,全县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全部达到国家、省有关要求。 2、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整治 依法查处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及无牌、无照、无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加大对通过废弃工矿、矿坑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有效遏制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频发势头,查处的危险废物或疑似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3、危险废物运输企业专项整治 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 下步,我们将严格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抓好督导落实,按照时限要求,全面做好我县的危废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确保全县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