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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环保局阳光监管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2
近年来,郯城县环保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正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立足本职,尽职尽责,全力为企业搞好建设项目环评等方面的服务,促进了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首先是提高行政效能,把服务理念贯穿于执法监管全过程,用“阳光监管”代替“冰冷执法”。加大和企业沟通协调的能力,全力推行“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建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帮助、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避免出现因不懂相关常识而出现环保违规行为,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以及运营过程中不走弯路,提高项目建设速度。第二是利用环保部门现有的技术装备加强对企业环境监测的服务指导工作。对相关企业内部实验室人员进行跟帮传带、组织培训和上门指导服务。针对重点事项建立“技术热线”,指派专人一对一、全天候跟踪指导,并通过县环境监测站与上级业务部门建立联系,确保部分技术难题得到迅速快捷解决,确保项目审批、技术改造等工作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