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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通报关于“春雷行动”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30
根据《临沂市高新区2017年环境保护“春雷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对“春雷行动”(第一期)通报中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和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处理。自3月6日至3月26日,各检查组继续推进第二阶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执法活动三个检查工作组分批次进入企业检查。截至3月26日,检查工作组共检查企业67家,发现25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具体涉及环境问题58个,环境违法行为6起。马厂湖镇问题企业10家:临沂市太合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惠特利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华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汇富彩板有限公司、临沂鲁兴胶业有限公司、山东尚诺车业有限公司、临沂市鸿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顺通车业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隐患和问题;临沂惟一斋酱园、临沂硕锋门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内容见附表)。罗西街道问题企业7家:临沂市罗庄区湖滨化工厂、临沂市银山瓷业有限公司、临沂君达瓷业有限公司、临沂美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隐患和问题;临沂市恒盛气体有限公司、山东德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临沂亚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内容见附表)。原辖区问题企业8家:李氏食品、临沂照华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山东亿盛铝业有限公司、临沂市银雪瓷业有限公司、临沂格瑞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卫士植保机械有限公司、临沂先锋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隐患和问题;山东临沂金星机床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内容见附件)。 二、整改要求 马厂湖镇、罗西街道、社发局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督促辖区企业立即对环境问题进行整改,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区环保分局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做好指导督促工作。 请马厂湖镇、罗西街道、社发局、环保局将本次通报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和立案处理情况于4月15日前报区督委办,区督委办将牵头相关部门对通报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