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整治工作的时效性,郯城县按月度明确了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时间节点清单,对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整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彻底进行整改落实,集中解决了一批环境突出问题。
截至目前,全县列入第一批督查整治范围的23个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24个县级环保违规项目完成整改。清理取缔土小污染企业19家。完成59台承压锅炉、34台常压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4家石子厂全部整治达标。城区34处重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达标29家、停工2家。城区3处拆迁工地基本落实覆盖、围挡、洒水、喷雾措施。城区主要道路每天组织5台洒水车、2台雾炮车从早5:00至晚9:00循环洒水作业。34家烧烤经营单位安装了环保无烟炉具,86家饭店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工作中,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措施,对乡镇、社区、村居实行三级网格管理,全部落实了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五定”要求,建立了巡查、处置、报告、沟通、督查五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