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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放矢,兰山区打响碧水保卫战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7
2017年以来,兰山区采取多项举措狠抓水污染防治,对于环保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突破,确保有的放矢,改善水环境质量。 精准治污,破解河流水质超标难题。水环境质量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兰山区高度重视河流水质超标难题,力求通过表里结合的方式,从根本上净化水质。针对柳青河北外桥断面超标问题,在对柳青河流域排污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制定了《柳青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计划清淤12段河道、总长16.4公里,建设河道型人工湿地8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21台。目前,已完成湿地和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工作。同时,继续实施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共收缴补偿金105万元。 源头治污,强化污染源排污管控。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为从根源处减少污染,兰山区加强污染源排污管控,发布《兰山区落实实施方案》,建立起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的水污染防治大格局,通过网格化监管,区镇联动,会商解决,大力整治河流流域沿岸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生活垃圾等污染。兰山环保分局对沿河全流域开展污染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重点排污企业台账,对排污企业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管,不定期采取水样进行监测,并要求排污单位规范排污口设置,向社会公开其产污情况,真实、全面、及时地公开各类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刑责治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兰山环保分局监察大队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坚持每周至少2次夜查、每月2次早查,针对水污染治理的特殊情况,加大雨天执法力度,形成明查与暗查、夜查与早查、日常巡查与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的“环境执法组合拳”,筑起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污染企业实施黄牌和红牌警示制度,该限产的限产,该停产整治的停产整治,该停业关闭的一律停业关闭。并将环境违法行为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通报给各金融机构。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兰山环保分局 丁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