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日,马厂湖镇西墩居民通过@临沂环境 微博反映山东光助力光电照明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且地下水有恶臭不能饮用环保问题。接到信访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山东光助力光电照明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照明灯具,灯板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刺激性气味通过厂房南侧排放口排放,针对该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整改。2017年4月17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该企业正在安装VOCS处理设施,原来在厂房南侧排放口已移向该企业院内。另执法人员已从投诉人家中现场采取地下水水样,交由检测公司进行检测,经检测,未发现超标现象。我局执法人员和投诉人进行了沟通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投诉人表示理解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