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工作精神,采取更加严厉措施,铁腕治水治气,进一步增强环保自觉,推动“法治环保、科技环保、民主环保、民生环保”落到实处,提升老百姓幸福指数,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互动和双赢。
一、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对涉水企业的监管,发现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同时,加大对浚河各断面的水质监测和监控,密切关注浚河水质变化。以解决污水直排和垃圾入河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对城区八埠庄沟等5段黑臭水体进行整治。开展城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现状排查,制定管网改造计划,加强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和修复,加快实施老城区排水系统改造。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年度任务,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下定决心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克服应付、等靠等思想,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非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
二、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对辖区内的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停用锅炉复燃问题,对顶风而上,私自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坚决予以拆除。实行页岩砖、玻璃、水泥等行业及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全县所有金属压延、磨具磨料、石膏板等行业完成污染治理再提高,进一步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全面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监督检查,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严格依法处罚,对不正常使用污染物治理设施的,按规定移交公安机关。抓好建筑工地、城区道路和渣土运输车扬尘治理,对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规范一监控”等治理措施,县城规划区内双向2车道以上道路,使用高压清洗车辆每天冲刷,渣土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运输,对覆盖不严、抛洒遗漏、污染路面等问题一律顶格处罚。加大餐饮油烟管控力度,禁燃区内一律取缔燃煤大灶,全部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严格取缔露天烧烤。
三、加大对石材行业污染的专项整治
目前,石材行业污染治理是平邑县治理工作的重点。重点加强对沂蒙石材市场及周边、同台庄、庞居庄等跃牛河、跃鱼沟沿线区域内的异型加工企业及涉水石材加工企业的监管,严禁露天加工、严禁废水外排,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停产整治。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严禁石材企业店外经营,严禁随意倾倒废渣、废料。尽快选定石材废渣废料处置场所,对废渣废料进行集中处置。同时积极引进废渣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对废渣废料及锯泥进行回收利用,以从根本上消除废渣废料带来的环境污染。
四、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
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在全县实施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一级网格为镇街行政区,二级网格为镇街工作管理区,三级网格为村(居)区,所有网格实行“五定”,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环境监管“横到边、纵到底”,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县环境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隐患。工作中,要求所有包保单位要对各网格内的环境问题进行经常性排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企业、畜禽养殖、定点屠宰、散煤经营点、锅炉复燃、河道塘坝及沟渠污染等问题,及时汇总报一级网格,由网格长签字上报县攻坚办,对能够及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上报解决结果。对网格内环境问题不及时发现解决,被上级检查曝光、处罚,造成一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网格责任人的责任。
通过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今年来,各镇街(开发区)、各相关部门立即进入实战状态,围绕解决问题,认真排查治理环保隐患,治理污染已成为社会各界常态,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整体向好。一季度, PM2.5、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4项指标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改善,浚河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百姓环境幸福指数逐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