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景区)认真对照《郯城县2017年度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方案》(办字〔2017〕9号),认真排查、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切实将各类问题全部纳入视线,有针对性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逐项明确了责任人员,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特别是针对县督查办交办、督办事项,进行重点调度,实行挂牌督办和验收销号制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任务。胜利镇制订了《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重点项目实行日调度、周考核,并严格落实工作奖惩制度。红花镇、重坊镇、杨集镇建立了定期巡查制度,以“社区网格”为基础,对网格内的企业、自然村实行一周两巡查,及时排查新问题,防止老问题反弹。马头镇、重坊镇、胜利镇参照县里的做法,实行问题督办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一次通报、两次约谈、三次追责。高峰头镇坚持因情施策、多措并举,针对企业、业户存在的问题,逐个下达整改通知书,逐户上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督促其整改到位。针对高峰头一村侯培柱养鸡场环境污染信访案件,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多次进村入户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