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加强环保管理加快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和《临沂市化工生产企业环境保护评级标准》有关要求,郯城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全县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在环保方面的整治和转型升级。
一是开展化工生产企业环保评级,分类施策整治。对全县化工生产企业进行环保评级,分类提出整顿提升工作方案。对评为“优”的,集中优质资源给予重点支持;评为“中”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改造提升;评为“差”的,责令停产整顿,整顿后达到要求的允许其恢复生产,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其关闭,或推动优势企业兼并重组。
二是深入推进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手续不全、环境污染严重的土小企业,坚决依法取缔,彻底拆除。对重点园区、重点工业项目开展环评、“三同时”制度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一、治污设施不配套、久拖不验、未验收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严控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得低于1亿元(不含土地费用)。严格化工项目环评审批,凡是在县政府确定的化工园区之外的新上化工项目一律不批,并将此作为环保审批的红线,不放宽审批条件,不越权越级审批;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严重,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有污染的项目一律不批;对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的,一律不批。
四是推动化工园区改造提升。对化工产业园区内的化工项目,采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促进产业高端高效发展。督促健全园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等设施,建立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应急系统,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