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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调整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 充分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31
为严格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高新区适时下发通知调整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通知同时要求社发局、马厂湖镇、罗西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本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名单和相对村居(社区)责任人名单。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高新区2015年印发《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建立了区、镇街、村居三级环境管理网络,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了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工作体制机制,高新区2016年印发《关于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的通知》,对有关事项进行补充,进一步明确全区环境网格监管责任。此次由于人事变动,高新区适时下发通知调整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 下一步,高新区将更加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加强能力建设,对履职不到位的,以及其他网格监管履职不力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