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未批先建、无证经营’加油站点一律拆除取缔”的工作要求,高峰头镇非法加油站清理行动正式展开,县经信局联合高峰头镇经贸办、安监办、环保办、派出所、供电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对全镇非法加油站点进行集中清理。
为保证清理行动依法有序进行,工作人员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未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非法加油站,逐个登门,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三天内自行拆除加油机、加油管、油罐等经营设备。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拆除加油机、油罐、建筑物、恢复土地原貌。
行动中,工作人员相互配合,认真对各非法经营点进行排查落实,对规定时间内已自行清理的站点进行现场确认,对相关业主进行政策和法规教育,让其认清从事非法加油活动的严重后果,防止死灰复燃。对未按规定时间自行清理的两家站点开展现场执法,强行清理并没收了加油机。
截至目前,该镇共取缔非法加油站13家,拆除加油机2个,清除加油站罩棚标示物9个,责令非法加油站经营者签订《保证书》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