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东区重拳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狠抓关键,紧扣重点,以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清理行动始终坚持由镇街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落实“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责任,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排查整治。同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整治工作中的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通过联合执法与各地自行清理取缔相结合的方式,
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屋,对“小散乱污”企业予以地毯式清理、取缔。截至6月28日,河东区共排查”散乱污企业257家,对这些企业均已落实断电停产措施。
下一步河东区在继续强化巡查监管,随时发现随时查处的同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手续不齐全,或者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对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但是经过整合提升,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要科学规划,组织对上述企业实施整治搬迁,进驻相应工业园区,发展现代化、规模化工业。 对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相关手续完备,但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停产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