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2017年6月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出炉,沂水县名列全市15个县区改善幅度第一(6.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名列全市第五。2017年1—6月份,沂水县空气环境质量保持总体改善,环境空气综合指数现状分别为8.87、7.51、6.93、6.52、6.08、5.48,在全市15个县区排名分别为第12、第11、第15、第9、第8、第5,综合指数分别同比改善4.9%、-0.5%、9.1%、12%、4.3%、6.2%,改善率排名分别为15、10、15、11、3、1。1-6月份全县空气优良天数共计93天。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跃上县委、县政府实施“125”工程龙虎榜。
工作中:一是狠抓工业污染治理。下发了56个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印发了《沂水县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实施方案》、《沂水县砖瓦和石灰生产企业整治工作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和各类通知29个。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其中1家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再提高、3家工业炉窑氮氧化物治理、1家水泥深度治理、2家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拆除均已提前完成。完成8家铸造、锻造、锻打行业深度治理,13家板材行业深度治理。完成2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县26台燃煤锅炉(机组)超低排放全部完成验收。板材企业整治已停业关闭8家;完成治理22家。二是严厉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县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的通知》、《沂水县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实施方案》,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全县已完成6家“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清理取缔56家。三是全面管控城市扬尘污染,全力整治烧烤摊点。所有建设项目严格落实“6个100%和一个摄像头”治理措施,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现场下达暂停施工通知书。对城区主要道路巡回湿扫作业,上半年累计洒水2200余车次,洒水量3万余吨。累计查处违规渣土运输车40起。每周进行3-4次夜市烧烤专项检查,累计取缔83起室外烧烤行为,累计扣押烧烤炉具38具。四是始终保持环保高压态势,不断加大环保违法查处力度。上半年累计检查企业1314家次,立案查处43家,停产整治4家,查封扣押3家,移送公安机关2家,刑事拘留4人,累计罚款223.3万元,有力震慑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持续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实时公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设立环保公开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强化督导,严格问责。进一步强化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晰各专项工作组分工。在区域管理方面,全面实施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要求,确保监管到位。在工作督导方面,县府督查室全程跟踪督查,对推进不力的分别实行通报、约谈、问责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