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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约谈8家第三方检测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31
近日,针对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质量普遍较低的问题,河东环保分局对在河东开展验收监测业务的第三方社会化检测机构进行集体约谈。 近两个月以来,河东区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主要问题表现在:(1)现场与环评批复不符,如:主要生产设备明显增多、生产工艺明显改变、生产产品明显增多或减少等;(2)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无危废暂存场所,未按规定做好防渗、危废标识等;(3)危废产生量大的企业,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4)危险废物厂家回收的,无回收厂家的资质件。 验收监测报告必须对企业负责任,是企业对环评批复的执行情况的检验。如果现场不符合环评批复,需要对企业提出整改措施,以达到环评批复的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从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在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