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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整改,进一步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督核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以及临沂市环保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转发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听取督导组的批评建议,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整改,进一步做好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督核查工作。 在督导组检查过程中,我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机动车环保检测设备时有故障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报,有的甚至带病工作;我局人员配备不足,检测业务不熟、不规范、能力不足等。 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我局从以下三方面精准发力,积极整改。一是加强设备监控。充分学习和执行我市监督管理政策要求,对所有检测设备在同一房间工作的机构要求其按要求将检测室改为全透明结构,梳理检测设备管路,做到所有线路连接正确,固定,不得出现混接、错接以及少用不接等现象。 二是全面展开合格率调查工作。对我县辖区内半年初检合格率特别是柴油线合格率过高的环检站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对此进行详细分析和说明原因,必要时应对合格率异常的站采取停线、停站整顿等管理措施,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要严格落实本年度“三规范一提升”要求,规范检测平台联网、规范机构检测行为、规范完善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我局的监管能力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