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坚持问题导向,对《郯城县2017年度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工作方案》中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实施清单制和销号制,坚决整改到位;对经研究确定的整改措施,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等“五个决不放过”原则,进一步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