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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多举措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来源:郯城县环保局宋庆海 发布时间:2018-05-11
郯城县采取多项举措,全力打好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攻坚战,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对环境的改善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是提前谋划,做好全面排查梳理。制定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保障,主体部分从做好环保工作和提升环境质量两个方面列出了7项重点整治任务。通过相关单位自查上报、全面排查,共梳理细化33类1458个环境突出问题,各项任务都根据部门职责和属地原则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认领任务。
二是强力推进,狠抓工作任务落实。2017年,全面完成各项工业企业治理任务,启动9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40家散乱污企业,取缔24家,提升改造16家;累计检查企业1500余家次,立案处罚195件,接受和转处各类环境信访2228件,及时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5%以上。今年以来,县督查办组织开展了全县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回头看”集中行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查看现场等方式,对147件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县环保局坚持打早打小抓苗头,对近三年5000余件信访案件进行梳理,从找出规律,提前介入,消除信访苗头,实行环境信访月通报制度、周通报制度,目前已发月通报通报3期。
三是求实创新,环境监管全覆盖。落实“一个平台抓调度、一张地图抓监管、一项机制抓整改”三个一工作法,依托环保专职网格管理员、驻厂员、巡视员“三支队伍”,全面巡查处置全县环境突出问题。网格管理员负责环境突出问题的日常排查、跟踪整改、环境宣传等工作内容;驻厂员负责进厂督导环保整改措施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杜绝各类拒绝开门迎查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工作日志,认真记录检查情况并把驻厂情况拍照留存;巡视员一周至少巡视一次责任片区企业、矿山、自然保护区、建筑工地、养殖场、个体经营户,重点督导环保整改措施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杜绝出现各类拒绝开门迎查等事件的发生,建立工作日志,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并把巡视情况拍照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