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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排查整改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8
为做好信访案件整改落实工作,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一是立即行动,全面进行问题梳理。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立即组织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完整性开展全面排查,逐项梳理、逐项分析、逐项完善。除涉及保密要求的环境信息,全部予以公开,重点包括环境违法案件处罚信息公开情况,以及环境质量信息、污染源监测信息、监察执法信息、环境行政许可、排污费征收、突发环境事件、重污染天气应对、信访和重要舆情事件等,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二是立查立改,迅速进行整改落实。针对本单位排查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不等不靠、立查立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保8月19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程序等各方面认真查找原因,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实效性,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强化督导,严格开展追责问责。深刻认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事项整改落实的严肃性,高度重视此次政府信息公开排查整改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