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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委 郯城县政府印发《郯城县迎接环保督察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9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迎接环保督察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严守底线,以更大气力、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本工作方案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督查期间任务分工、组织保障共五个部分。方案要求,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乡镇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负总则,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对环境监管负领导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欲生态建设资金投入力度。二是持之以恒调整能源结构。加快推进煤炭等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着力提升燃油品质,加强煤炭、成品油产销单位管理,大力推进煤炭压减替代。三是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深化大气、水质、固废污染防治,认真打好蓝天保卫战、绿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四是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五是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