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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环保局优化服务 营造一流营商环

来源:平邑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5-14
    平邑县环保局护航新动能企业发展,围绕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涉企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事项做出规定,全力服务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入实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全面夯实县环保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网络投票反馈的19条问题逐条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整改措施、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责任人,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查找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坚决立即整改到位,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二、强化措施,确保落到实处 一是高度重视备案工作。严格按照我县营商“十三条措施”的规定将纳入范围企业的执法检查、作出的行政审批许可和处罚等行政行为向第三方监督中心报备。二是全面提高环保行政审批许可效能。进一步明确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和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时间、简化环保行政许可前置申报材料,取消无法规依据或者与环保行政审批无关的审批材料。进一步落实环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构建“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特别是对全县重点项目,努力争取更多的环境容量指标,积极协助项目单位到省、市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三是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水平。严格环保执法程序,对于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严格按照查、罚分离原则,经县环保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严禁简单、粗暴执法现象发生,坚持寓严格执法于热情服务之中,对于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牢固树立服务是第一位的宗旨,首要做好指导、纠错工作;对于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散乱污企业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 
    三、完善考评,建立责任追究 一是提高环保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强化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意识,杜绝工作中出现简单粗暴执法、教条式执法。二是开展定期回访调查活动,由局督查办牵头,每季度开展一次回访企业活动,调查环保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征求企业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汇总后报局党组。三是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对反馈的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一经查实,问责组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当事人立即停职反醒,视情节轻重分别报局党组和县纪委监委做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