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平邑县环保局、发改局、节能办、公安局、供销联社、市场监管局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集中力量清理整顿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突出环境问题,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指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引导我县再生利用行业健康绿色发展。
为保证清理整顿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6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开发区建立信息共享联络员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开发区通过自查方式,对辖区内再生利用行业进行全面摸排,按照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开展本辖区内清理整顿行动;各执法部门采取联合督导和分头督导的方式,按照“依法取缔一批、重点整治一批、规范引导一批”原则,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证照手续不全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诚信临沂”网站公开,并报请平邑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彰显清理整顿再生利用行业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此次集中清理整顿活动为期3个月,自10月份开始,12月底前结束。清理整顿结束后,及时总结活动开展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堵住监管漏洞,严防污染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