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根据河长制要求,把11月定为“清河行动”攻坚月,多措并举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河道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11月底前所有排查出的问题全部销号,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县303条河流、423处河道突出问题,已整改完成383处,完成率超过90%。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11月1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清河行动”推进会议,县级总河长、县政府县长陈永生主持会议,县级副总河长、分管县长何法江传达了市委王玉君书记“清河行动”的重要批示并通报了全县各个乡镇的清河整改进度,县级总河长、县委书记薛峰作了重要讲话,明确要求各乡镇级河长和县直联系单位要把“清河行动”作为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厘清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谁的地盘谁负责,严厉打击各类涉河库违法行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违法事项的拆除及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分类指导。对于全县423个问题进行科学分类,各个击破。一是生产经营类,包括饭店、游乐场、预制场、养殖场、石子厂,不留幻想,一律取缔;二是民生类,包括民房、管理房,分两步走,第一步拆除偏房,推到院墙,视为销号完成,第二步筹措资金,给与一定补偿,彻底退出河道;三是违法类,包括违法取土、盗采河砂、非法排污口等,立即封停,公开拍卖,依法处置,限期清除;四是种植类,包括杨树、柳树等高秆作物,对于侵占河道、影响行洪、造成安全隐患的,一步到位,一律清除,对于河岸两侧不影响行洪的,可以先予保留;五是公益类,移动基站补办手续,完善整改视为销号,交通桥、石坝土坝一律清除。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搞好河长制工作宣传,引导沿河群众共同参与、支持、监督河道管理保护,聘请“荣誉河长”100名,“河道管理员”355名。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媒体传播手段,精心策划,已开办“河长谈河”专题栏目17期,对“清河行动”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不断提炼和推广在河道“清河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举措,确保“清河行动”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可,让群众自觉投入到爱河护河行动中来。
四是强化考核督导。由县委联合督查办公室全面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启动河道“清河行动”督察,实行一天一调度,一天一通报,确保11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治。同时将“清河行动”工作成效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