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庄镇是全国“最美乡村”之一,为贯彻落实关于扎实推进冬季雾霾治理工作,致力于打造“蓝天白云,天然氧吧”。泉庄镇按照“空气污染零容忍”的原则,召开全镇冬季雾霾治理工作攻坚行动会议,环保负责人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泉庄镇紧紧围绕全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结合上级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和大气污染的流动性特点,将部分重点任务的执行范围扩大到全镇所有企业,工厂,行政村并实行严格的环保督查体系。
(一)下一步主要目标
一是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各行政村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不低于15%;二是秋冬季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幅度,各村均为15%以上。在此基础上,2017年全镇PM2.5平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左右,并全面完成上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目标。
(二)环保计划实施范围
全镇所有招商引资企业,工厂,管理区,行政村及所辖自然村。
(三)雾霾治理主要任务
借助空气质量监控网络体系,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小作坊综合整治,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管理,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管理,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强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应急方案限产停产计划,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四)雾霾治理保障措施
1.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设镇政府为实施细则的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方案,逐项工作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标准;排污单位和排污者为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确保上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镇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督导内容,完善调度、通报、检查、督办制度。
2.持续开展对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对企业、工厂、各行政村持续开展镇级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采取“四步法”:第一步,环保办强化督查、巡查、专项行动,通过调查走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第二步,通过环保联合执法检查,对上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整改;第三步,对解决问题不彻底、方案确定任务进展慢的进行蹲点督促;第四步,采取问责追究,全面倒逼责任落实。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且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恶化的单位,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现场监督。
3.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统筹上级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大支持力度,优化使用方式。全面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支持力度,用于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等重点任务。
4.全力做好节约环保型煤炭供应保障。要求各相关生产节约环保型煤炭工厂从关系冬季雾霾天气能不能减少角度出发,认真做好环保节能煤炭替换工作衔接,切实保障节约环保型煤炭稳定供应和价格稳定。
5.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制定专项宣传方案,采取宣传车宣传、悬挂横幅宣传、村大喇叭宣传、粉刷宣传标语等方法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
6.实施严格考核问责制度。将全域各管理区、行政村、招商引资企业和工厂落实情况纳入镇级大气污染防治考核评估,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