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围绕落实“水十条”要求,强化“治用保”体系建设,构建水污染防治工作大机制,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河流断面稳定达标。
一是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严防污水溢流直排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加快柳青河第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定期进行后督察,严防复养现象发生。对其他区域的畜禽养殖场,按照要求进行规范管理,指导建设雨污分流、污水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对散养密集区推行畜禽粪污分户自行收集、综合处理利用,探索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模式。三是强化涉水企业监管。围绕屠宰、铝型材、印染、制药、科技木、食品、化工等重点涉水企业,定期开展涉水企业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对多次超排,督促企业实施再提高工程,并委托第三方治理公司运营治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四是严格生态补偿考核。继续实施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考核制度,倒逼汪塘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生态调水等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