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环境监察执法效果,提高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意识,郯城县环保局采取三大举措,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管理盲点,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日常监察、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工作日与双休日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检查方式,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人、不定点对重点企业治理设施、自动监控设备、危废的管理、污染物排放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暗访,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后督察。实时跟踪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督促全面整改违法行为,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到位。近期,主要是针对群众反映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督察交办的环境信访纠纷、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后督察排查,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
三是增强监管服务。在环保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自身的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环保执法效率。通过座谈、主动上门宣传、开设专题培训班、发放资料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指导,进一步提增强企业的环保守法责任及环保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