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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持续巩固燃煤锅炉清理成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3
高新区为改善环境质量,巩固燃煤锅炉清理成果,开展燃煤清理专项检查,严禁10/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恢复使用,恢复使用的,依法处理,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已改天然气的企业,定期抽测,超标排污的,依法严格处罚,落实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山东新丝路工贸有限公司、山东天华制药有限公司、临沂芙蓉家纺有限公司等实施超低排放的企业,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降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达不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的,一律依法按日计罚,落实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推动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