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胜利镇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河道管护机制,切实强化河道监管责任。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全镇所有河道全部安排了河长、河段长和警长,并要求各级河(段)长要牵头组织所管河道的污染源排查、河道边坡防护、日常河道保洁等工作以及做好下一级“河长制”工作的日常调度和督查。河长每月定时召开一次调度会,交流、点评、布置工作,并在一线推进各项整治任务。
二是落实举措,加强管护。对全镇每一条河流进行摸底排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心绘制个性化“河图”。在全镇河道排查结束后,对每条河道进行建档立卡,编好“户籍”。并对所属下级河道存在问题进行一次现场查找,逐一登记造册,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期限等,制定相关“一河一策”。
三是督查问责,推动落实。胜利镇专门成立河道管护督察领导小组,对全镇辖区内的各条河道进行全天后督查通报。于对河道整治、河堤绿化、日常管护等工作先进的部分或村居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后的部门或村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自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胜利镇共清淤河道8条,河道边坡防护1000余米,各村居还专门成立了1支河道管护队伍,常态化开展河道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