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落实“水十条”,深入开展水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排查辖区内的重点涉水工业企业,督促企业配套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方案,对排污量大、治理难度高的重点行业、企业,推行专业化、市场化第三方治理,目前,高新区已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了辖区内主要河流断面和重点企业的定期监测工作,所有汪塘的水质监测工作和使用人数较多的地下水井水质监测工作。主要河流断面和重点企业的定期监测可以使我们及时掌握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和重点企业排水情况;二是积极推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能力为日处理3万吨污水,目前已取得环评报告审批,正在建设中,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减排化学需氧量4000吨左右、氨氮300吨左右;三是积极落实河长制。全面落实国家 、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涉河湖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制定《高新区环境保护局落实“河长制”专项实施方案》,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四是依法公开水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全区水环境质量通报,真实、全面、及时地公开各类环境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向社会公开其产污情况,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