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环保局决定自2018年5月14日至8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以废弃铅蓄电池产生单位以及收集、存储、处置废弃铅蓄电池的重点场所和经营单位为重点,联合开展打击涉废弃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百日集中专项行动。全面摸排非法收集、存储、拆解、炼制废弃铅蓄电池的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下狠手、出重拳,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切断非法收集、存储、转移、贩卖、处置利益链条,倒逼涉危险废物企业、单位和个人守法自律,坚决遏制涉废弃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多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