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清单研判。推行“业务科室+监察”模式,实行执法检查清单化管理,突出执法重点,杜绝随意执法。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当前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每月提报工业污染源企业检查清单及检查要求,监察大队综合科根据日常工业污染源检查情况,结合各业务科室提供的清单,每月最后1周确定下月检查工业污染源清单,清单原则年内不重复,可结合当前工作重点,有针对性调整重点行业占比。
二是一线查处。严格按照《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有关要求执行,践行一线工作法,到企业生产一线,从生产工艺入手,全过程检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用语,如实记录执法全过程。
三是台账管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7日内完成立案调查。建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台账,每日下班前上传工作群,实行销号管理。
四是闭环复核。一般整改事项,7日内完成整改,需要开展工程建设的,明确工程时限,各中队在责令限期改正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进行后督察,监督责改的执行,确保整改得到落实。直属中队每月初对各中队上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10日前形成内部通报。县督查办定期对各中队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复核,复核情况报主要领导批示后交各中队落实,纳入量化考核。对工业污染源存在的共性问题,依据标准规范,提出规范统一的整改标准,召开培训会议讲解,促进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环境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