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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多举措规范环境执法检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30

一是清单研判。推行“业务科室+监察”模式,实行执法检查清单化管理,突出执法重点,杜绝随意执法。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当前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每月提工业污染源企业检查清单及检查要求监察大队综合科根据日常工业污染源检查情况,结合各业务科室提供的清单,每月最后1周确定下月检查工业污染源清单清单原则年内不重复,可结合当前工作重点,有针对性调整重点行业占比。

二是一线查处。严格按照《山东省污染源现场检查工作指南》有关要求执行,践行一线工作法,到企业生产一线,从生产工艺入手,全过程检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用语,如实记录执法过程。

三是台账管理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7日内完成立案调查。建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台账,每日下班前上传工作群,实行销号管理

四是闭环复核。一般整改事项,7日内完成整改,需要开展工程建设的,明确工程时限,各中队在责令限期改正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进行后督察监督责改的执行确保整改得到落实。直属中队每月初对各中队上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10日前形成内部通报。督查办定期对各中队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复核,复核情况报主要领导批示后交各中队落实,纳入量化考核。对工业污染源存在的共性问题,依据标准规范,提出规范统一的整改标准,召开培训会议讲解,促进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环境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