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检查验收标准》以及临沂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验收的通知》,郯城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档案馆、生态环境分局相关专家成立验收组,对郯城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进行验收。
验收组采取听取普查工作汇报和现场查阅资料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组织管理、档案完成性、档案系统性、档案规范性以及档案安全性五个方面的指标进行全面检查。其中,我县共形成普查档案120盒1449卷,对全县1416家普查对象普查资料进行归档。验收组对郯城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定的不足。下一步,我县将加大本次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应用,让污染源普查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县生态环境分局毛建兵副局长、县档案馆杜军科长、县普查办主要技术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本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