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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三强化”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30

强化底线意识,进一步压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提前部署、充分准备督促企业提高防范事故次生突发环境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提出防范安各类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建议,增强自身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是强化排查治理,突出重点领域。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企业的特征污染物、周边环境敏感点等环境风险信息,全面、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管控,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帮扶,督促企业全面自查和整治,并扎实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检查,保证雨水调蓄池的正常使用,严查汛期违法偷排、漏排污染物行为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及上游的各风险源、风险设施的排查力度。

是强化监测预警,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除对全县空气、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断面水质进行常规监测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排污口进行定期监测,监督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环境监测精准度,加密监测频次,深化、细化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报。

6月,召开现场会培训2次,培训企业80余家,日常检查、夜查、暗访企业260家,督促限期整改各类环境问题13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