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县省、国控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情况,更好地为我县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规定,每季度对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以及企业安装的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一次比对监测。
郯城县环境监测站对全县的省、国控企业进行了第四季度的监督性监测。该县国控企业有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鲁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家;省控企业有恒昌热电有限公司1家。
本次对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大气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项指标;水有pH、化学需氧量、氨氮3项指标。同时对企业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数据进行现场比对。整个监测过程严格按照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方案要求,科学严谨地把控质量管理、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关;保证监测现场操作过程、分析方法及评价标准正确,现场采样记录、分析测试记录、报告编写规范、完整。
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我站顺利地完成了第四季度我县的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