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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四个转变”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果

来源:办公室张翠 发布时间:2019-12-04

一是执法模式上由例行的集中行动向早查、暗访、突查、零点执法等随时行动转变,在坚持原有日常集中执法行动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时间开展突击执法和临时性的随机检查企业,确保执法有效性。

是执法时间上由日常的白天执法向夜间的错时执法转变,制定值班出勤制度,每天增加一组执法人员,进行夜间执法检查与处置群众报案,环保执法实现全天候值守。

是执法形式上由常规检查向重点跟踪检查转变落实专人对排污企业用电量进行监控、统计、分析,对出现异常现象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严防偷漏排。

是管理体系由网格化向精细化转变,推进重点排污企业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帮扶式监管,逐步形成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群众参与、企业自我管理,上下联动,纵横协调的精细化体系,切实提升生态环工作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