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和机制。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企业认识。各中队在执法检查中,主动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政策宣传,提醒企业增强诚信意识,避免因环境违法行为影响企业信用;在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时,告知企业可能面临的失信惩戒后果,并提醒企业早整改、早核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告知企业系统登录、核销记分和异议处理的方式,提高企业对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知晓率、认可度、参与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是规范信息录入,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争做到随处罚随录入,录入率始终保持100%;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告知企业抓紧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提交核销违法信息的申请,并将在5日内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确已整改完毕的,及时登录系统提交整改报告并核销相关违法信息。
四是加强跟踪监管,督促整改核销。强化事后监管,及时督促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核销,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抓手,加强环境监管,促进企业提高自身环境管理水平。对环境信用绿标企业,适当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环境信用黄标企业,在日常执法中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对环境信用红标企业,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一般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指导企业整改,及时核销其相应记分。通过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社会氛围。
今年以来,共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70件,已全部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其中红标企业0家、黄标企业170家,案件录入率100%,核销率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