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环保局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为重点,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稳步改善全县空气质量。
一是对全县工业大气污染源实施提高治理。严格落实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26家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13家氮氧化物治理再提高工程和13家页岩砖厂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二是全面整治燃煤锅炉。加强对易达热电燃煤发电机组、10吨以上、35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监管,确保稳定实现超低排放。目前费县国电热力管网覆盖区域的工业企业已实现集中供热,对不在供热范围内的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一律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对不在集中供热范围内的13台10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三是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进度。对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县涉及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行业的7家企业均已完成治理工作,板材制造等行业的有机废气治理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四是加强露天采石场及石子加工厂整治。对拟保留的全部进行了停产整治,对拟取缔的石子厂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五是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关停取缔一批、 限期搬迁一批、 停产整治一批”分类整治的原则,全县共排查出122家“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89家,整改完成5家,断电停产28家。
六是新建项目严卡污染物总量和煤炭替代来源,对于高能耗、高污染,无污染物总量指标和煤炭替代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
七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禁烧、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等工作,确保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4项指标达到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