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整治非法拆解废弃机动车、废弃电器产品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郯城县商务局、郯城县公安局、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郯城县环境保护局、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整治非法拆解行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了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未经资质认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等6种违法情形。《通告》要求,2019年8月10日前,非法发动机、废弃电器产品拆解业户自行清理取缔并采取切实措施控制或消除环境损害隐患。对于逾期清理不彻底甚至继续违法经营的,5部门将联合执法,依法从严查处。
《通告》倡导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自觉抵制违法发动机、废弃电器产品拆解行为,举报非法拆解活动,公开了受理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