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郯城县政府副县长吴守居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县秸秆生物质能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县发改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节能办、环保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与会部门单位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扶持政策的汇报。会议认为,生物质锅炉必须达到以下标准:为便于监管,防止生物质锅炉继续燃烧散煤,凡进入试点市场的生物质锅炉(炉具)必须是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环保锅炉。推广的生物质锅炉应具有自动控制功能和专用除尘设施,操作方便,鼓励配备燃料识别监控系统,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性能(热工和环保)测试报告,并经有关行业协会或专家评审通过,同时锅炉生产企业须具有一定规模及售后服务能力。
会议强调,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要充分利用我县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资源丰富的优势,做好秸秆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试点工作。与会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环保部门要及时和项目单位对接,确定市县生态补偿资金,明确在秸秆生物质颗粒成型加工、利用及生物质成型炉具建设、生产使用方面的补助标准,着力加强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和专用炉具的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