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一、坚持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以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沂水县先后出台了《沂水县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河流流域、生态湿地等区域,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创新运用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将万元GDP用水量、社会经济用水量、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及完成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污水集中处理率等涉水指标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形成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评价考核机制。制度创新为沂水县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县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三条红线指标得到严格控制,省控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截至目前,沂水县沂河水利风景区水利通过国家级水利风景区验收,跻身“国家队”;依托充沛的水资源,跋山水库、雪山彩虹谷、马莲河和峙密河等4处被评为省级水利风景区;泉庄镇和院东头镇被评为全市首批“水利风情小镇”。实施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汪塘整治为突破口,每年对18处农村汪塘进行整治,把汪塘变成乡村的“生态明珠”,展现乡村自然风貌,留住乡愁记忆。农村生活垃圾采用“村收集、镇中转、县运输处理”方式收集处理,乡村面貌的得到全面提升。
二、确保水生态安全。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推行“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战略,建设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723处,解决了全县1280个自然村、30.57万户、91.1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喝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农村供水普及率达到89.6%。投资1.92亿元,建设跋山水库城区供水项目,为滨河项目区、城北项目区、庐山项目区、河西项目区、龙泉化工园区及溪源水厂等工业园区企业供水,有效解决了城区供用水矛盾。建立沂河自然保护区、跋山水库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有效维护了区域内水资源战略安全,调节气候,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使生态系统的生态过程处于自然状态,生态系统更为完整,让源头之水更加纯净。实施沂河河道底泥重金属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在全国率先开展河道底泥重金属治理,探索内源治理模式,通过立体化生态修复,建成绿化面积达34.5万平方米的沂河生态廊道工程。昔日草木不生的荒滩如今变成了鱼翔浅底、百花齐放、荷香四溢、万鸟竞飞的生态休闲胜地。我县在每座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对排放的中水进行净化,成效显著。
三、坚持生态效益为主,促进中水利用。新建日供水能力2万立方米水厂和2000立方米的蓄水池各1座,配套专用供水管线近1.1万米,将再生水输送至部分工业用水企业,用于冷却、洗涤、锅炉及工艺等。同时新建再生水加水点1处,免费供应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等单位,用于园林绿化、街道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年节约用水657万立方米,削减COD299吨、氨氮25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达到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节能减排的目的。
四、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宣传。投资1000万元,新建生态科普教育基地1处,建筑面积达1800平方米,年接待能力15000余人次,设主展厅、演播报告厅和应急预警调度指挥中心三部分,主要以数字化交互媒体技术为主,融入高科技展示手段,全面展示沂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成果,倡导人们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其中应急预警指挥平台对环境风险源进行24小时监控,做到风险源监控自动化、环境监管立体化、安全防控智能化、应急处置高效化,构筑沂河上游环境安全屏障。
五、全面实行河长制。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级河长13名,乡镇级河长254名,村级河长854名,聘用“荣誉河长”110名,选聘“河道管理员”?355名,“河道警长”30名,构建覆盖全县303条河道的河长组织体系,“高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多层次”落实工作责任,“全域化”编制整治方案,创新性开办16期“河长谈河”专题栏目,安装公示牌500块,“立体式”营造浓厚氛围,“铁手腕”整治水生态环境,制定“一河一策”,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